新京报讯 (记者 刘洋) 今天上午,琼瑶律师到三中院,正式递交起诉状状告于正抄袭。据介绍,她状告于正(原名余征)、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停止侵犯《梅花烙》著作权,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以及要求被告道歉及赔偿损失2000余万元。

  目前,北京市三中院对该案正处于立案审查阶段,尚未立案。

  琼瑶称,自己在1992年1993年间创作完成了文字作品《梅花烙》,拥有完整、独立著作权。

  2012年、2013年间,被告于正未经其许可,擅自采用原作核心独创情节,改变创作电视剧本,并联合其余被告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原作全部核心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被完整套用于该剧,严重侵犯了原告著作权。

  琼瑶方面表示,该剧于2014年4月8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卫星电视频道及多家电视网络播出后,舆论哗然,广大网友及影视行业从业者纷纷指出该剧诸多情节抄袭自原告作品《梅花烙》、新浪网等媒体就此开设网友调查结果显示,高达90%的参与投票者均认为该剧抄袭原作《梅花烙》。

  而琼瑶称自己正在创作《梅花烙传奇》,被告侵权行为对自己造成实质性妨碍,让自己的心血毁于一旦,且称“只是巧合和误伤”,因此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