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媛)发微博称方舟子“网络黑社会头子、畜生、疯狗”,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王牧笛被方舟子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今日海淀法院通报称,法院认定王牧笛的部分微博构成侵权,判令王牧笛停止侵权、删除相关微博,赔礼道歉及赔偿方舟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及维权费用17100元。
微博辱骂方舟子 主持人被判赔钱
2014-06-16 20:22
记者:张媛 编辑:朱自洁
新京报讯(记者 张媛)发微博称方舟子“网络黑社会头子、畜生、疯狗”,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王牧笛被方舟子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今日海淀法院通报称,法院认定王牧笛的部分微博构成侵权,判令王牧笛停止侵权、删除相关微博,赔礼道歉及赔偿方舟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及维权费用17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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