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广州多处天桥与高架桥底下浇筑水泥锥以防止流浪汉露宿的新闻犹在眼前,又传出在写字楼外装定时喷水装置驱赶露宿者的事情。媒体报道,这种定时喷水装置“每两小时喷一次,每次20分钟。”原先露宿在此的近20名露宿者自上月底定时喷水装置安装之后,大部分人已被迫离开。街道城管、物管部门称,安装喷头喷水的确为露宿者而设。

  为了驱逐露宿者,广州城管真的也是蛮拼的了。不知是什么样的脑袋,才能想出用定时喷水装置来驱赶露宿者的奇葩点子来。而自来水又有何辜,要在此时此地流淌成为露宿者的“眼泪”。至于宁愿白白浪费珍贵水资源,也不肯让便利于露宿者,这样的做法如果用传统文化的说法,恐怕要算“有伤阴鹜”的。这且不论,单就这个喷水装置来说,据称仅安装费就需要6000多元,若再加上每小时20分钟从不间断的喷洒,日积月累下来的水费又是多少?如果它是来自财政支出,那它可经过了纳税人同意?

  不是非要一味诘问广州对流浪汉们到底有“什么仇什么怨”,让人不甘的在于,相关方面并不承认如此做法仅仅是出于市容的考虑。比如物管部门就认为,江面江边风大,曾经发生多起露宿者冻死的案例。我所不知道的是,为免于露宿者被冻死,便将他们驱逐?难道有人会比露宿者自己更清楚哪里露宿不会受冻?城管部门也表示,安装水管之前,他们进行告知、劝导,希望露宿者投向附近救助站。这个逻辑是这样的:明明有救助站,而你竟然不去,那就别怪我来驱赶你了。但问题在于,所有的救助站只提供临时救助,而露宿者需要的是长期寄居之地。这哪是一种逻辑,分明是两种话语。

  我们之所以需要相关城市管理者勇于承认驱逐流浪者的目的,就是为了“美化市容”,因为我们需要以此来确认一个事实,那就是一些城市所力图展示美好与文明,其实是建立在对处于贫困、弱势、无力地位的人群的排斥与拒绝之上的。一直以来,总有一种叙事试图让我们相信,流浪乞讨人员群体存在许多令人不齿乃至违法的现象。这种现象,的确存在,就像别的群体同样存在犯罪现象一样。而如果拿它与一些城市管理者为了所谓的市容而一味将他们驱逐相比,前者的问题在性质上要轻得多。因为前者是个体的犯罪,而后者却是公权力的滥用。

  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那些被驱逐的流浪者或露宿者,正像掀开一件华美袍子一角之后,我们得以窥见的一种更真实也更辛酸的生存与现实。除此之外,即使不谈论流浪者或露宿者的权利与保障,单就以行政的方式逼迫一个群体躲到让所有人都“眼不见为净”的地方,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美丽新世界的假象而言,都是一种可怕的社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