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长高集团7.16%股份,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股票昨复牌最大跌幅超7%

  新京报讯 (记者李媛)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简称长高集团)28日晚公告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廖俊德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29日,长高集团复牌跌3.77%。

  在长高集团的简短公告中,说明了长高集团副总经理廖俊德是因为涉嫌单位行贿罪而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什么是单位行贿罪?资料显示,单位行贿罪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邓志松对新京报记者说,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单位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被处以罚款。同时,我国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措施还包括,单位内与此罪行关系最密切的个人要承担责任,尽管行贿是为了谋取单位的非法利益。

  公司官网显示,涉事的廖俊德现年49岁,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目前为长高集团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

  长高集团2014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14年6月30日,廖俊德直接持有长高集团1864万股,占长高集团总股本的7.16%。

  公告中,长高集团表示,公司已对廖俊德相关工作做出妥善安排,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事态的进展采取所有合理和必要的措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和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做好下一步工作的相应部署和安排,将对公司总体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

  据了解,长高集团主营产品为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公司。集团2014年半年报显示,前五名客户为江苏省电力公司、宁夏电力公司物资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和湖北省电力公司,营收总和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9.86%。

  29日,长高集团复牌即开始走跌,最大跌幅超过7%,最终报收16.84元,跌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