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者称为方便搬货物,出故障后未通报;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为搬货物,杨某用瓷砖抵住电梯门不让其自然关闭,导致电梯发生故障,5层门打开时电梯轿厢却在6层。一5岁儿童在5层乘梯时,坠入地下三层身亡。昨日上午,该案在平谷法院开庭审理,杨某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受审。

  男童因电梯故障坠亡

  根据起诉书,事发2014年10月21日8时许,杨某在平谷区某花园A座东侧电梯间搬运物品时,违反电梯使用规定,用瓷砖阻碍电梯门关闭,致使电梯厢的门夹住瓷砖上行并损毁5层电梯门楣,使5层外侧的电梯门可自由打开,而电梯轿厢却上升到了6层。9点半,幼童小刘在上电梯时,从损坏的5层电梯门处直接坠落到了地下三层,当场死亡。

  “当时电梯门一开一关的,我害怕,没给物业的人打电话。”受审中,杨某说,发现故障后他没有放警示标志,而是自行离开。当天下午,警方通过物业找他,他才知道出事了。

  幼童家长获赔21万

  杨某的辩护人认为,电梯属特种设备,危害后果的发生与电梯制造单位及使用单位有关;发生故障长达40分钟后才出事故,物业监控室的人没有及时发现并抢修,物业公司存在一定过失。建议对杨某处以三年以下量刑。

  公诉人则认为,电梯属特种设备,应更予以惩罚;本案造成死亡一人,且为幼童,给小区造成不良危险,杨某造成电梯故障后相当一段时间没有采取措施,置可能发生的危险于不顾。

  关于民事赔偿部分,经法院调解,杨某被判赔偿幼童家属21万元。该案未当庭宣判。

  ■ 追问

  电梯40分钟未修 物业是否有责?

  新京报记者从平谷法院获悉,目前幼童的家属已经提起民事诉讼,将案发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电梯故障后,40多分钟未有人修理,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

  “从现实司法环境来讲,物业多半是要承担责任的,具体承担责任的多少要看物业公司如何能把自己的职责说清楚,即物业承诺的服务标准是怎样的。”社区问题专家、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这样说。

  包华认为,本案的焦点是物业服务标准的问题,包括保安多久应进行一次巡更、保洁的频次,每个电梯里都会有探头,监控室工作人员能否全部扫到每处探头出现的问题,以及发现电梯故障后的抢修时间和电梯本身的安全设置问题等。

  “中控室里基本上几分钟就会把所有探头都过一遍。”包华介绍,40分钟的时间内,可能保安并不能巡更到事故电梯附近,但是如果电梯内探头未出现故障的话,中控室应该能够发现一开一合的电梯门,应及时维护;而如果电梯探头发生了故障,则物业公司未及时维修探头,这都是物业公司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