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报道,陕西育才专修学院有毕业生反映,“上了5年学,毕业后索要毕业证,学校要求提供这5年来的学费收据!”宝鸡高新区文教局称,育才学院学生拿不到毕业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共涉及300余名学生,目前正在积极解决。

  要证明毕业生曾是学校学生,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查阅学籍档案等资料,理论上,学校财务上也该有学生缴纳学费的收费历史凭证。可涉事学校却以财务人员换了好几茬,无法找到缴纳学费存根为由,将举证责任推到学生身上,显然有些荒唐。没有财务档案,本是涉事学校的过失,怎能将自身责任转嫁?而若学生缴了费却拿不到毕业证,或是为拿毕业证得再“补交”学费,那无异于耍无赖。

  实质上,按照教育部规定,学生领取毕业证,并不需要提交是否缴纳学费的收据凭证,而是看学生的学习档案,只要学生的学习档案完整,各科成绩及格,达到颁发毕业证的要求,就该及时发给学生毕业证。必须提交5年来的学费收据才发毕业证,于法无据。扣押、延迟或拒不给学生发毕业证,属于违规行为,理当受到查处。在此,也希望当地教育部门能就该事件给个明晰交代。

  □朱忠保(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