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今天,甘肃检察院官方微博通报了《兰州晨报》记者张永生涉嫌敲诈勒索案的核查情况。通报称,张永生敲诈勒索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嫖娼问题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目前,已建议公安机关对张永生取保候审。

  通报称,2016年1月30日至2月5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抽调本院和兰州市检察院35名业务骨干组成核查工作组,对张永生敲诈勒索及嫖娼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查。

  关于张永生涉嫌敲诈勒索问题,经核查证实,2009年3月以来,张永生利用其《兰州晨报》记者身份,以报道负面新闻对多个单位和个人进行要挟,其中敲诈勒索人民币5000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张永生供认不讳,并有证人证言及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相互印证。

  关于张永生涉嫌嫖娼问题,通报称,1月7日16时许,张永生独自进入西津洗浴广场,在307包房内接受了异性李某某提供的服务。核查工作组认为,凉州区公安局以张永生有嫖娼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已建议甘肃省公安厅调查处理。

  根据目前查证的事实,甘肃检察院核查工作组认为,张永生虽然涉嫌敲诈勒索犯罪,但鉴于涉案金额不大、本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已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对张永生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