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赵实)在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中,供应的主体为个人出租,占比90%以上,企业不愿从事住房租赁业务。如何更好地培育和发展专业住房租赁企业?5月6日,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将通过税收优惠扶持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根据调查分析,企业不愿意专门从事住房租赁业务,首先是因为开发企业在购买土地上的一次性投入与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庞大,如果采用出租的方式,资金收益率比较低,所以租房不如卖房。其次,企业持有经营租赁住房,资金回笼的时间需要几十年,需要长期、低成本资金的支持,而目前我国的房地产贷款的期限与之不匹配。另外,租赁企业负担也比较重,陆克华说,从目前来看,税费等各项支出加在一起之后就没有了利润,甚至还会亏损。

  针对这些实际现状,陆克华表示,将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包括个人,从税收方面给予优惠,而且相应的政策文件会很快出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拓展直接融资的渠道。

  “合理确定新建租赁住房建设的规模,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与此同时,陆克华说,还将鼓励开发企业出租库存的商品住房,引导开发企业与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从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的经营模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