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李春平)万科今日公告,董事会于7月1日召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不同意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包括王石、郁亮在内的万科10名董事、2名监事。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被万科董事会否决,但宝能仍有途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规定,如果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如果监事会也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相较于6月26日宝能在万科公告中强硬表态要求罢免10名董事、2名监事,6月30日宝能回复深交所称对万科管理层保留了期待,态度和缓。而对万科管理层不满的华润,也发表声明表示明确反对罢免万科董事监事提案,称会考虑公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