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竞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将不再接受更高报价;企业自持房将不得销售

  新京报讯 (记者赵实)昨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发布4宗地块的出让补充公告,提出将试点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交易方式挂牌出让,这也是北京在“9·30”楼市调控新政出台后推出的首批试点地块。

  9月29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发布了分别位于海淀和大兴的5宗住宅用地的出让公告,共涉及土地面积约34.9公顷,规划建筑规模约71.1万平方米,5宗地块的起始价总额达166.1亿元。新京报记者查阅出让补充公告了解到,上述地块除一处用于自住房及保障房的地块外,其余4个地块都将试点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交易方式挂牌出让。

  根据补充公告,这4宗地块均设定合理土地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将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竞报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企业自持的商品住房将全部作为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同时,由于进行上述调整,这4宗地块的挂牌竞价起始时间延后至11月2日9时起,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5时止,挂牌竞价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15时止,现场竞价时间安排为11月16日15时30分和11月17日9时30分。

  ■ 背景

  此次交易方式在北京非首次

  9月30日,北京市出台《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在严控地价的同时,对项目未来房价进行预测,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并将其作为土地招拍挂条件的措施,有效控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

  专家表示,此次采取的“限房价、竞地价”交易方式,在北京并非第一次出现。此前在2010年,北京曾试点过类似的土地出让方式,比如位于房山区长阳镇的一个地块当年5月入市,限定销售价格12500元/平方米,采用的就是“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出让。

  “此次北京落实新政要求,再度采用此类土地出让方式,目的是控制地价合理区间,抑制房价快速上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在满足刚性住房需求的同时,兼顾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专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