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李春平)齐翔腾达晚间披露要约收购书及对深交所的回复函。在回复函中,齐翔腾达称收购方君华集团已经与其控股股东雪松控股签订最高52亿元的借款合同,以筹措要约收购齐翔腾达的资金。

  在齐翔腾达对深交所的回复函中,君华集团表示,截至今年10月31日,君华集团货币资金余额30.08亿元,但短期借款达到17.17亿元;截至11月9日,君华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显示,其资金余额超过48.57亿元。

  君华集团所拥有的资金余额刚刚覆盖其需要支付的收购款。11月13日,齐翔腾达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转让,车成聚等48名自然人转让其持有的齐翔集团80%股权给君华集团,股权转让对价为48.18亿元。

  通过受让上述股权,君华集团将直接持有齐翔集团80%股权,从而控制齐翔腾达52.37%的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根据齐翔腾达披露的要约收购书,君华集团要约收购齐翔腾达剩余股份,最高需要52.11亿元资金。

  为此,君华集团向其控股股东雪松控股借款。君华集团称,其在11月与雪松控股就要约收购可能需要的资金签订了《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2亿元,借款期限一年。

  本周一,新京报刊发了《起底齐翔腾达“接盘者”雪松控股》报道,通过调查发现雪松控股多项业务与其宣传有较大出入。

  雪松控股对外宣称,其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593亿元,在“2016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上排名第50位。而在齐翔腾达的公告中,雪松控股披露其截至今年上半年的货币资金余额为56.13亿元。

  君华集团在要约收购书中强调,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君华集团自有资金或(及)君华集团根据向雪松控股筹措或(及))对外筹措的资金,不存在利用收购齐翔腾达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及结构化安排、分级安排,不存在任何结构化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