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璐) 近日,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将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等。

  到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等基地研学旅行

  《意见》提出,要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同时,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研学旅行去哪?《意见》强调,各地要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并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

  对于研学旅行的组织和安全保障,《意见》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但须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做好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如果学校采取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合作,并与企业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8个省份已开展研学旅行试点

  《意见》指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

  “今日中国很多地区不敢组织学生开展野外活动,这已经成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一个瓶颈,或者说是一个顽疾。”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孙云晓表示,主要的原因是担心发生意外事故,学校怕打官司、负不起责任等等。

  “与一般的旅游活动不同,研学旅行是一种学生集体活动,也是教育活动。”孙云晓认为,在中国研学旅行,可以与探寻和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同时,必须坚持教育性、公益性和安全性的原则。《意见》提出了更为周全的四大原则,即教育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公益性原则。

  据了解,2012年以来,先后选取了安徽、江苏、陕西、上海、河北、江西、重庆、新疆等8个省(区、市)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工作,并确定天津滨海新区、湖北省武汉市等12个地区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