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股论市

  证监会阻止了九好集团将有毒资产向A股市场的注入值得肯定;但对于这起忽悠式重组案的发生,却值得投资者乃至监管部门进行反思。

  3月1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了对九好集团借壳鞍重股份这一忽悠式重组大案的查处情况。经查,九好集团通过各种手段虚增2013年到2015年服务费收入2.6亿元,虚增2015年收入57万余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九好集团将自己包装成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与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

  为此,张晓军通报了证监会对该案的查处情况:拟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范围内顶格处罚,对本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同时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应该说,九好集团借壳鞍重股份这一案件确实是一桩忽悠式重组大案,正如张晓军所言,该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严重。不仅如此,该案影响巨大,造假涉及面广,而且造假专业性强、隐蔽性高。因此,证监会对此案的查处,确实起到了A股市场守门员的作用。

  证监会阻止了九好集团将有毒资产向A股市场的注入,这是值得肯定的。不过,对于这起忽悠式重组案的发生,也确实值得投资者乃至监管部门来进行反思。

  首先,九好集团为什么要进行忽悠式重组?九好集团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名正言顺地借壳上市,甚至是IPO。既然不符合条件,常理来看没有必要削尖脑壳往上市公司堆里钻,甚至是弄虚作假,可以等企业符合条件了,再来借壳。那么,九好集团为何不等到这一天呢?不排除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迫不及待要到股市来捞钱的可能。实际上,在当今借壳上市与IPO上市的公司中,控股股东在企业上市后大肆套现,甚至清仓减持,把上市当成捞钱手段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个问题确实是管理层需要正视的现实问题。

  其次,九好集团为什么敢进行忽悠式重组?毕竟近年来证监会对忽悠式重组的监管明显加强,但九好集团仍然敢于顶风作案,问题出在哪里?原因就在于股市对忽悠式重组的查处缺少震慑力,风险远远小于利益。如果九好集团上市成功,涉事人员得到的利益少则几十亿,多则上百亿。即便事情败露,证监会给出的顶格处罚也不过439万元,九好集团的决策者们因此也不惜以身犯险了。

  第三,九好集团为什么能进行忽悠式重组?九好集团的忽悠式重组为什么能够得到,包括上市公司鞍重股份的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为造假行为进行背书?一个可能的原因在于,股市对造假者的处罚太轻,虽然证监会表示“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涉案主体、绝不放过任何一项违法失职行为、绝不放过任何一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但问题是,《证券法》本身的规定却未必能严办违法违规者,这才有了包括弄虚作假在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在股市上横行。因此,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是当下《证券法》修改必须需要解决的问题。

  □皮海洲(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