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硕)“宜昌、襄阳两个副中心城市铆着劲比发展速度,别的没赶上武汉,污染程度赶上武汉了。”14日上午,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督察情况。至此,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督察情况全部反馈完毕。据了解,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近期将启动。

  向湖要钱、要地、要房趋势未遏制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焦焕成通报反馈意见。焦焕成说,在督察谈话中,许多领导同志认为,湖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说得多、做的少,喊得声音大,抓的力度小,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观念没有完全转变。“有的同志反映,宜昌、襄阳两个副中心城市铆着劲比发展速度,别的没赶上武汉,污染程度赶上武汉了。”此外,还有人反映,这些年一些地方向湖泊要钱、要地、要房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侵占蚕食湖泊的问题仍在发生,让人十分痛心。

  据通报,2015年对地市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主要经济指标权重基本稳定,但生态环境类指标权重却从上年13%~21%下降到6%~12%。有些地方党委一年到头很少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咸宁市委常委会2013年至2015年3年未研究环境保护议题。

  对水资源索取过度 河湖水体“碎片化”

  湖北被称为千湖之省,长江干流在湖北境内流程长达1000多公里,占据长江干流流程的1/3以上,水资源丰富。但湖北省水利(水务)部门对水资源索取过度,盲目开发,导致一些河湖水体“碎片化”。

  督察指出,湖北省全省共建成水库6275座,水电站1788座。府澴河流域面积仅约1.8万平方公里,建设水库达888座,河流水体“湖泊”化。江汉平原水系发达,但上下游各自为政,建设各类涵闸、水坝上万座,水资源、水污染纠纷不断。四湖总干渠上百条支渠两千余座涵闸长期关闭,污染物长期累积,汛期开闸排水时,常常导致下游洪湖水质下降。

  此外,填湖占湖问题依然存在,武汉官莲湖西北部10个湖边塘、硃山湖北部近200亩水面、汤逊湖约145亩湖边塘均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应予保护的水域,但全部被武汉市划出保护范围,并作为建设用地出让,在2013年以后被陆续填占用于工业和房地产开发。

  武汉建筑垃圾乱堆填导致防洪能力下降

  督察组指出,湖北全省长江支流总体呈现“好水变少、差水增多”的趋势。沿江部分重化工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沿江8市(州)87个工业园区,近50%未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武汉市环境形势严峻。2015年,全市166个湖泊中,水质优于Ⅲ类的仅占4%,劣于V类的高达23%;与2013年相比,30个湖泊水质变差。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青山区东部地区每日约1.7万立方米生活污水直排北湖。督察组随机抽查长江、汉江沿线60个雨水排口,有42个混入生活污水。

  此外,武汉将大量建筑垃圾违规堆填于鱼塘、蓄洪垸、农田等低洼之地,导致城市防洪防涝能力下降。

  据通报,截至2017年2月,督察组交办湖北省的1925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责令整改917家,立案处罚359家,行政拘留23人,刑事拘留5人,问责522人,约谈9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