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4月20日,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受审。据检方指控,其受贿金额超1.57亿。这意味着,十八大后落马的高官中,受贿金额上亿的贪官再添一人。

  河北政法委原书记张越被控受贿1.57亿

  来自央视新闻的消息显示,2017年4月20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受贿一案。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越利用其担任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河北隆基泰和实业集团等单位和郝荆州等个人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宜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7885012亿元。

  张越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大部分涉案赃款赃物已依法查封、扣押。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越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越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干涉聂树斌案,被称“河北政法王”

  张越是十八大后河北被查的“第四虎”,同时也是继辽宁省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后,十八大后第二个被查的省政法委书记。

  提到张越,其与2016年12月最高法再审改判无罪的聂树斌案有密切关联。

  因为被控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河北青年聂树斌于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此后20余年间,多方为聂树斌案奔走,而张越恰在其中扮演了阻止该案平反的角色。

  据财新网2016年6月15日报道,聂树斌案的首位报道者马云龙回忆称,在聂案平反的11年中,最危险的一次经历发生在2013年。时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张越,下决心把聂树斌最重要的证人王书金(聂案可能存在的凶手)杀掉。2013年6月25日,在王书金案的二审庭审中,甚至出现了控方辩称当事人并非真凶,而被告律师极力证明自己的当事人是真凶的中国刑事审判“奇观”。

  中纪委对张越被查的通报里也提到,他“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干预司法活动”。

  除干涉聂树斌案平反,张越还涉嫌与此前被查的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及政泉控股实际控制人郭文贵等勾结。

  十八大落马高官中,至少9人贪腐过亿

  记者初步梳理发现,十八大以来受审的高官中,至少已有9人受贿金额过亿。除张越外,其余8人分别为白恩培(2.46亿余元)、周永康(1.29亿余元)、朱明国(1.41亿余元)、万庆良(1.11亿余元)、毛小兵(1.04亿余元)、金道铭(1.23亿余元)、苏荣(1.16亿余元)、卢子跃(1.47亿余元)。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白恩培,其受贿金额创下有公开记载的省部级及以上官员受贿金额最高纪录。

  法院判决显示,白恩培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他也因此成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后,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第一人。

  此前曾有专家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受贿2亿终身监禁或成“判决标杆”。

  记者还注意到,其他几位受贿金额过亿、已获刑的高官,获刑无期或死缓。

  如受贿金额达1.29亿元的周永康,2015年被天津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金额达1.41亿余元,一审被判死缓;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去年9月一审宣判,获刑无期;受贿1.23亿余元的金道铭一审同样被判无期;苏荣也于今年1月被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