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记者郭超)今天起,“共享汽车”发展指导意见征求社会意见,至此,“专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这些基于互联网的新兴交通服务全部得到规范。

  征求意见稿由交通运输部会同住建部制定,其中提出,鼓励“共享汽车”发展,但要综合考虑其在城市交通中的定位、停车管理等问题。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使其与其他出行方式协调发展。

  意见稿中的表述是否意味着“共享汽车”也要像“共享单车”一样总量控制呢?

  交通运输部运输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分时租赁(又称“汽车共享”)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使用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定、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汽车租赁服务。

  分时租赁使用小型客车,相比大容量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仍是一种非集约化的出行方式。

  车辆投放机制应当考虑大中小城市的不同特点,对于城市道路资源紧张、环境约束趋紧的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其车辆投放规模应与中小城市有所差别。

  交通专家徐康明认为,北京目前开展的分时租赁还处于起步阶段,车辆规模小,总运次在客运体系中微乎其微,其业务主要还在四环内开展。对改善基础交通薄弱的远郊地区,特别是城乡联络区域市民出行结构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当前,北京分时租赁汽车规模大概2000辆,这一个规模与北京城市规模不符。”徐康明指出,北京近期应至少发展到2万辆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