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南昌公交车起火致1死 死者疑携带刺激性气味容器。新京报动新闻出品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今日(7月20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南昌公交运输集团获悉,南昌公交起火事件中的当事司机因处置得当,获得集团10万元奖励,并破格提拔为车队副队长。

  新京报此前报道,7月18日14时25分许,南昌一辆13路公交车行驶至北京西路与丁公路交界的公交站台处突然起火。消防官兵于14时40分将火扑灭。公交车内发现一名男性死者,司机及其他乘客无人伤亡。警方通报称,据车上乘客反映,途中该名男子(死者)曾携带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容器上车。

  7月19日,南昌公交运输集团发布情况通报称,18日下午,13路公交车行驶至丁公路北站时,驾驶员邓红英凭借多年驾驶经验和高度警觉性,通过在车内闻到的刺激性异味,排查出车内有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携带有不明危险品。“邓红英立即上前坚决要求该男子下车。在该男子执意不肯下车的情况下,邓红英立即将车辆熄火并打开车厢前、后门,及时疏散车上其他乘客。此后,该男子突然点燃携带的危险品,火势迅速蔓延。邓红英在疏散车上最后两名乘客后,最后一个下车,并立即向车队报告,同时向110、119报警。”

  今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南昌公交运输集团获悉,集团决定授予邓红英“功勋驾驶员”荣誉称号,奖励10万元人民币,并破格提拔其为车队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