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其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销售“三无产品”、超范围经营等

  ■ 医药曝光台

  新京报讯 (记者王卡拉)近期,国家食药监总局对辽宁省、湖南省、贵州省的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贵州省龙里县鑫福堂大药房等10家零售药店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括销售“三无”产品、过期药品,超范围经营、多款产品供货渠道不明等。目前,已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这10家药店均被查出了无合法来源的产品。如贵州省龙里县鑫福堂大药房存放有未标示批准文号、生产单位、生产批号、规格的“血塞通”(裸包装胶囊)、“卵巢素”(裸包装胶囊)等3种产品,中药饮片柜内存放的100余种中药饮片(均为塑料袋包装)未标示生产企业、生产地址、生产批号,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同时,销售过期劣药和超范围经营也是主要问题。如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聚福厅药房超范围经营生物制品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注射液;贵州省龙里县福中鼎大药房内存放有头孢羟氨苄胶囊、炎立消胶囊等100余种过期药品,涉嫌销售劣药等。

  ●被撤销GSP证书的10家药店

  辽宁省

  抚顺市顺城区平益大药房

  抚顺市望花区聚福厅药房

  抚顺市顺城区天和府药房

  湖南省

  浏阳市葛家乡康复堂大药房

  浏阳市洞阳飞宇大药房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顶尖大药房

  贵州省

  龙里县鑫福堂大药房

  龙里县阿服康大药房

  龙里县福中鼎大药房

  龙里县黔山大药房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