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左燕燕 通讯员涂浩)36岁男子杜保昌,入户盗窃使用暴力致人死亡。今日(8月2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核准死刑命令,杜保昌被北京二中院被执行死刑。

  2015年9月11日11时许,杜保昌趁无人之机,翻墙进入北京市房山区董某暂住处欲行盗窃,恰逢董返回家中,杜保昌遂采用闷堵口鼻、扼压颈部的方式致董死亡,后劫走董家中4000余元。

  此外,在这之前的2015年6月25日18时许,杜保昌翻墙进入董某暂住处翻找财物并窃取3000余元。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杜保昌在入户盗窃他人财物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而后继续非法获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杜保昌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据此,以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