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四川师范大学命案宣判,被告人滕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滕某曾在2016年连砍室友50多刀致其死亡。法院一审认为,滕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考虑其患抑郁症、有自首情节,依法作出判决。对此,被害人家属称将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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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川师大杀人案”嫌犯一审获死缓 曾被鉴定“患抑郁症”
2017-09-06 19:24
记者:孙雅丽 严凌东 编辑: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