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陈维城)9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召集各区管理部门和15家共享自行车企业负责人,听取共享自行车投放和管理的意见建议,经研究决定并下发通知,暂停在本市新增投放共享自行车,同时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北京交通委表示,一年来,北京共享自行车迅猛发展。据最新统计,全市已有15家共享自行车企业,投放运营车辆达235万辆,在推动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投放和停放无序的问题,给城市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为此,市交通委决定暂停共享自行车新增投放,并组织开展停放秩序整治工作。

  北京市交通委将牵头出台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并制定相关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和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建设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承租人信用体系,进行总量调控。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前,上海、广州、深圳、武汉等11个城市已暂停共享自行车新增投放,加强共享自行车总量调控和秩序管理。

  北京交通委强调,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北京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要求各区和相关管理部门将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日前,北京朝阳工商部门已约谈共享电单车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