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郭超 李玉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北京代表团代表向大会提出议案6件,代表提出建议共99件。

  截至3月14日12时(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闫傲霜等四位代表领衔,共191人次代表附议,向大会提出议案6件,即闫傲霜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数字经济法》的议案”、庞丽娟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国《学前教育法》立法进程的议案”、李晓林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议案”,以及阎建国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解决实践中长期存在的问题的议案”、“关于尽快制定《司法鉴定法》,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的议案”、“关于尽快制定《互联网金融法》,保障我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的议案”。这6件议案是代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在分析掌握的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形成的,而且就制定法律的具体内容提出了法律草案文本。

  截至3月15日12时(大会秘书处规定的大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截止时间),代表提出建议共99件。从参与情况看, 48名代表领衔或附议,占本团代表总数的89%。

  从提出建议的形式看,代表单独提出58件,占59%;联名提出41件,占41%。从内容上看,代表们建议占比最大的还是关于城乡建设与资源环境方面,共有24件,占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