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左燕燕)夫妻通过网聊认识,短暂相处后结婚,因性格不合两人选择离婚,孩子由母亲抚养。近日,现年四岁的孩子金某将父亲诉至法院,要求将每月1300元抚养费增加至5000元。4月9日下午,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在房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金某诉称,2016年,经法院判决后离婚,被告金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300元、阿姨看护费双方各承担一半。

  自2017年12月起,被告金先生仅支付抚养费,拒绝给付孩子看护费用、医疗教育费用等相关费用。随着原告金某年龄的增长、物价上涨,被告金先生支付的抚养费已经远远不够原告金某生活所需。

  原告金某的母亲李女士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独立承担原告的相关费用非常困难。被告金先生目前薪金上涨、年底有奖金分红、同时兼职滴滴专车司机,有多种收入来源。

  原告金某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金先生自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0元,并给付自2015年起拖欠的费用及利息17000元,被告金先生提供三居中次卧给原告金某居住,便于原告就近求学。

  被告金先生表示愿意增加200元,其他无证可循的诉讼请求不认可。

  金先生还称,如果不打这场官司,商量着来或许还有可能调解解决,现在不可能调解。

  据悉,被告金先生与原告金某的母亲系通过网聊认识,在认识时间不长的情况下结婚,感情基础较为薄弱,加上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才导致离婚甚至后来的多次对簿公堂。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