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和家人拥抱。新京报记者 王煜 摄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今日(16日)上午10时50分,深圳“鹦鹉案”当事人王鹏刑满释放。

  王鹏今年33岁,是深圳一家电子厂职工。2014年,王鹏在家中饲养多只鹦鹉,又将其中6只出售给朋友。2016年5月17日,深圳宝安警方来到家中,将王鹏带走调查。

  警方事后查明,王鹏所出售的鹦鹉中,有两只为小金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属于受保护物种。

  2016年5月18日14时,宝安警方以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将王鹏刑事拘留。2017年3月30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鹏有期徒刑5年。

  2017年11月6日,案件二审在深圳中院开庭,王鹏的辩护律师徐昕作无罪辩护。

  2018年3月3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决定,撤销一审原判,改判王鹏有期徒刑两年。

  王鹏的刑期,于5月16日结束。今天上午,妻子任盼盼五点多便起身,为王鹏准备了新的衣服、鞋子、裤子。上午9时,王鹏家人便来到宝安区看守所等候。

  上午10时50分,王鹏从看守所大门走出,一家人互相拥抱后,登上回家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