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子扬)9月12日晚间,中弘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与加多宝集团协商终止日前签署的《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

  中弘股份公告显示,8月27日,中弘股份、中弘股份控股股东中弘集团与加多宝集团及深圳前海银谊资本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该协议中关于流动性资金支持和资产注入等核心条款对于协议各方不具有实质性约束力,鉴于加多宝集团发表的声明,导致该协议事实上已经终止或随时可能终止。

  根据此前中弘股份公告显示,加多宝2015年-2017年未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0.4亿元、106.3亿元和70.0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89亿元、14.8亿元和-5.82亿元,负债总额也达到131.67亿元。2017年,加多宝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这与此前媒体报道加多宝2015年-2017年销售额分别约为250亿元、240亿元、150亿元的业绩有较大出入。

  8月28日,加多宝发布澄清中弘股份《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不实内容的声明,其中指出,中弘股份协议披露的加多宝经营数据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将追究法律责任。加多宝从未参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前海银谊资本有限公司签署过《经营托管及债务重组协议》对于协议所述内容完全不知情。

  8月30日下午,中弘股份因与加多宝重组协议一事再收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要求中弘股份说明,加多宝是否已经解散,如是,请说明解散时间,并说明是否导致《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不成立或者无效。如否,需要提供其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8月30日晚间,中弘股份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经公司在香港注册处网上查询,显示加多宝集团有限公司现状为“仍注册”,该公司合法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