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记者李玉坤)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16日晚发布公告称,受台风“山竹”影响,广西高速公路部分路段紧急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公告称,受台风“山竹”影响,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四十条的规定,决定在我区高速公路部分路段紧急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制时间:2018年9月16日23时起。结束时间待定。

  二、管制地点

  (一)G72泉南高速公路南宁东至六景北互通路段。

  (二)G75兰海高速公路南宁南至桂海路段。

  (三)G80广昆高速公路六景北互通至桂东路段。

  (四)G7511钦东高速公路卜家互通至东兴路段。

  (五)S7512钦防高速公路茅岭互通至防城港路段。

  (六)S43六钦高速公路六景西互通至中马园路段。

  (七)S31三北高速公路瓦塘互通至合浦路段。

  (八)S21玉铁高速公路岑兴互通至铁山港路段。

  (九)梧州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各路段。

  三、管制方式

  (一)禁止车辆由交通管制路段各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二)已经在交通管制路段行驶的车辆,按交通标志、可变信息板指示等信息提示,或按交通警察指挥、引导,离开高速公路,选择其他道路行驶。

  (三)抢险、救灾以及辖区高速公路管理车辆除外。

  请行经管制路段的所有车辆驾驶人、乘车人以及在高速公路上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按照各类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违反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