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周依)近日,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今天(10月18日)上午,上述七部门召开媒体通气会,介绍文件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

  会议指出,未来三年左右时间,全市连锁便利店门店数量将达到6000家以上,原则上实现每个社区有2个连锁便利店的目标。

  据介绍,《措施》从“拓展发展空间,优化网点布局”、“加大资金支持,降低经营成本”、“深入推进‘放管服’,简化注册流程”、“改革经营许可,创新监管模式”、“规范执法检查,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规范提升,培育品牌优势”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9条创新举措。

  其中在发展空间及网点布局方面,《措施》提出了“按居住项目规划10-20平方米/千人的标准预留便利店业态空间”的配置指标,并提出利用疏解整治腾退出的空间资源引入品牌连锁便利店,及开放公共服务单位所属空间资源,在学校、体育场馆、医院、公园、地铁、科技园区等单位引入品牌连锁便利店,优化便民服务网点布局。

  记者注意到,《措施》在监管模式方面也将带来变化,首次提出了“对300平方米(含)以下的便利店,不再进行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同时,便利店内一些经过评估风险低的销售经营项目也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改革经营许可,创新监管模式。如允许便利店扩大简餐类经营品种,改进机制饮品制售项目许可限制,允许连锁便利店企业开展乙类非处方药品零售等。此外,《措施》还支持便利店搭载出版物、音像制品、代收代缴等综合便民服务功能。同时提出了“支持连锁便利店门店申请成为离境退税定点商店”等内容。

  《措施》还提到,将制定连锁便利店牌匾标识设置导则,进一步明确便利店业态标识牌匾的设置位置、体量、形式、色彩和照明等要素,指导企业规范设置牌匾标识。

  随着《措施》的出台,政府在资金上将对便利店给予哪些支持?

  市财政局介绍,将统筹商业流通发展资金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商业流通发展资金按总投资的50%,总体不超过500万元金额给予支持。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按总投资的30%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两项补助不可同时享受。

  同时,统筹利用商业流通发展资金,对搭载蔬菜零售、早餐、针头线脑等便民服务的便利店给予租金补助,支持便利店创新发展示范项目。

  此外还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连锁便利店进农村,鼓励企业在农村区域建设乡(镇)、村两级连锁便民服务体系。

  对300平米(含)以下的便利店不再进行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是出于什么考虑,能否保证安全?

  市公安消防局介绍,300平方米(含)以下便利店相对比较安全、火灾较少。按照“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提出这一举措,将为便利店等小型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方面带来方便。而在取消营业前检查的同时,公安消防部门也将对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开放公共服务单位的空间资源引入便利店”,对于部分此类资源由于历史原因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便利店企业如何取得准入资格?

  市工商局表示,使用社区内可利用的原锅炉房、煤场、煤气店、奶站等空间资源设置便利店的,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后提出,由区政府或其授权的属地街乡政府出具同意意见,工商部门将认可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不再要求必须提交房产证。利用学校、体育场馆、医院、公园、地铁、科技园区等公共服务单位内的开放空间资源设置便利店,因各种历史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的同理。属于市属国有企业的房屋,由市属国有企业出具房屋权属或改变房屋用途的确认意见。

  《措施》提出“制定连锁便利店牌匾标识设置导则”对便利店多样化是否有影响?

  市城管委表示,从目前北京城市环境建设来讲,牌匾标识成为影响城市景观和环境的重要因素。“大家走在街上也能感受到,牌匾标识是否经过设计给人的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有些地方单纯把一排商户使用一个底色打上单色字体,这种管理方式也不适合北京的发展和城市功能定位。”

  提出这个内容是考虑到,目前便利店主要方向还是朝连锁方向发展,各级城管委会结合企业需求,甚至可以逐一进行样式选择,尊重连锁便利店自有LOGO、自有样式,同时也要结合某个区域环境景观的适应度。“如东西城牌匾标识色调和大小要适合东西城相对较窄的街道和低矮建筑,朝阳CBD等现代化建筑区域就可能会更亮、更显眼一些,我们会出台相关的详细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