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两院组织法修订草案时,委员杜玉波建议删除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第38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第26条,都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作出了规定。我认为审委会是人民法院内部最高审判组织,其对案件作出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对讨论的案件和其他有关议题发表意见,实质上是打破了审判权与检察权的界限,既不符合宪法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也与十八大以来强调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相背离,因此建议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