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周世玲 王洪春)4月26日,面对一审判决,王岷高感觉欣慰。他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打算和老伴一起,将女儿留下的一双子女养大,承担起女儿未竟的责任。


2017年12月25日凌晨,四川乐山女子王雨欣(化名)在夜跑时遇害。警方事后查明,嫌疑人李健因为经济拮据,“见财起意”,将王雨欣杀害。4月22日,乐山市中院一审宣判,李健死刑。


女子公园跑步时遇害


王雨欣有夜跑的习惯。2017年12月14日下午5时,她外出跑步的时间,比往常要早一些。大约一个小时后,王雨欣发了一条朋友圈,“是我来的(得)太早,还说是雨纷飞就没人来走路了”。


配图中,公园健身步道上空无一人。


王雨欣那年31岁,她是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人,家中独女,与丈夫离婚后,独自带着女儿生活。每天晚饭后,王雨欣都会去小区附近的嘉州绿心公园跑步。


那天晚些时候,家人突然发现王雨欣失联了。不仅人没有回家,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亲友们外出寻找未果后,于15日晚向警方报案。通过调取监控,家人发现,王雨欣于下午5时41分离开小区大门之后,从绿心公园大门入园。不过,绿心公园多个监控损坏,家人只找到王雨欣从塘湾附近经过的影像,其他的画面则不得而知。


7天之后,警方通知王雨欣的父亲王岷高称,王雨欣已确认遇害,遗体被发现,且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被控制。


在这之前,王雨欣一个人撑起一家人的生活,“死了(家里)就垮了”。她遇害后,前夫接走了女儿。8岁的女孩,一直在问“妈妈去哪儿了”,家里人不得已,只好如实相告。听到妈妈遇害的消息,孩子号啕大哭。一直到现在,家里人还避免让孩子看到妈妈的遗物。


王雨欣的遇害,给家人带来沉重的打击。王岷高说,自从女儿离开后,老伴每天都昏昏沉沉。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庭审中行凶者多以沉默作答


2018年10月24日和2019年4月9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此案。


第一次开庭中,被告人李健未委托辩护人,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王雨欣的家属委托了代理律师参加庭审。


这次庭审,王雨欣亲属等近百人旁听,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一名曾经两次旁听庭审的亲属告诉新京报记者,第一次庭审时,检方宣读的起诉书中显示,事发当天,王雨欣在绿心环线散步时遇到李健,李健看到对方手腕上的金手镯,于是见财起意。


根据检方指控,王雨欣在走开后有掏出电话的动作,导致李健以为其准备报警,于是胁迫王雨欣进入绿心环线内小路深处。


一直到15日凌晨1时许,李健同意王雨欣离开,在其拼命往公路方向奔跑时,李健再次认为王雨欣要去报警,于是追上去用手机击打她的后脑致其倒地。


在这之后,李健准备将王雨欣挖坑埋掉,在发现对方还有生命迹象时,又用石头多次击打王雨欣的头部,之后进行了掩埋。


检方当庭宣读的起诉书中称,李健迷上网上赌博,输掉了很多钱,至事发时经济很困难。


不过,在庭审中,李健当庭翻供,认为案件的起因和部分经过不属实,称自己和王雨欣是因为发生矛盾引起纠纷,两人扭打而导致后者死亡。


与之相对的是,李健承认曾用手机和石头击打王雨欣,但否认有抢劫行为,称“当时没看见她的手镯”。


除了当庭翻供,庭审中,被告人李健还辩称自己和王雨欣早就认识,当被问及通过什么渠道认识、什么聊天软件认识等问题,李健一概以沉默作答。


而在2019年4月9日的第二次庭审中,检方补充起诉李健盗窃王雨欣价值220元的苹果耳机。而面对补充起诉和提问,李健仍然报之以沉默。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一审认定“手段极其残忍” 判处行凶者死刑


4月22日上午,乐山市中院公开宣判“绿心路杀人案”。


法院认定,李健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同时对其抢劫、盗窃的金手镯等物品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人亲属,对其违法所得13629元继续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


一审审理查明,2017年12月14日17时许,王雨欣在绿心路环线散步过程中遇到李健。在搭讪过程中,李健看到对方手腕上佩戴的金手镯后见财起意,威胁王雨欣交出金手镯后让其离开。


在王雨欣离开行至约七八米时,李健发现其掏出电话,认为对方有报警的征兆,立即追上去抢走王雨欣的手机,并胁迫其进入绿心路环线旁边的小路深处。为了让王雨欣不报警,李健将手机和金手镯归还后,让其离开。


此后,在发现王雨欣拼命往公路方向奔跑时,李健认为对方要去报警,立即追上去用手机底部击打王雨欣的后脑致其倒地,后又用石头多次击打王雨欣的头部,致其滑落到旁边的沟渠草丛中。之后,李健在附近菜地找到一把锄头挖坑掩埋王雨欣,并在清理现场后,携带遇害者的一部手机、一只金手镯、一只金戒指、三只金耳钉及一副手机耳机逃离。


事发第二天,李健将抢劫和盗窃的物品拿去典当。同月21日,警方在李健租住屋内将其控制。


一审法院认为,李健所犯故意杀人罪“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且在审理过程中并未表达过认罪悔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对话:


案件一审宣判后,新京报记者与王岷高作了一次对话。对于一审判决,王岷高表示尊重和认可。他说,自己将和老伴一道,承担起女儿没有完成的事情,把女儿留下的一双子女养大成人。


新京报:如何看待一审判决?


王岷高:判决下来当天,我在庭审现场当场知道了结果,很满意。


新京报:如果对方提出上诉,将怎么应对?


王岷高:我不会改变自己的初衷,不要求一分钱赔偿,只要法院判处他死刑。


新京报:现在判决下来了,想对女儿说什么?


王岷高:我手头有一份复印件,这个月30日是女儿33岁生日,想在女儿生日时“烧给她”。


新京报:未来的生活有什么打算?


王岷高:我和老伴相依为命,外孙、外孙女还小,争取再活个20年,看到外孙、外孙女长大成家有下一代,喝他们的喜酒,拍张残缺的四世同堂合影。


得知妈妈死亡的真相后,以前聪明伶俐又外向的外孙女,现在变得有点内向,能让她恢复就好了。我们要帮女儿完成未完成的任务,和孩子他爸一起把外孙、外孙女照顾好,让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新京报记者 周世玲 王洪春 编辑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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