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微博消息,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对杀害南川监狱警察刘彦、持刀刺伤法官的被告人曾川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依法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川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意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曾川因不满此前寻衅滋事案的判决结果,持刀当街捅刺法官田某,致田某轻伤;在逃离过程中,为抗拒监狱警察刘彦对其实施抓捕,故意持刀猛刺被害人刘彦,致刘彦死亡,依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1月22日12时20分许,南川区人民法院法官田晓在距离法院大门约100米处,被刑满释放人员曾某持刀刺伤。南川监狱民警刘彦等三人路过,见状奋力追击歹徒。歹徒持刀反抗,将刘彦腹部、胸部刺伤后逃离现场。虽经全力抢救,刘彦仍因伤势过重去世。11月25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持刀刺伤法官、杀害南川监狱警察刘彦的犯罪嫌疑人曾某依法批准逮捕。



编辑 彭启航

来源:重庆检察
原标题: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杀害监狱警察刘彦的被告人曾川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