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云琦)5月5日晚间,上市公司康美药业公告表示,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要求康美药业进一步核实并披露前期差错更正的12大相关问题。此前的4月30日,康美药业已经收到了上交所的监管函。  

   

4月29日晚间,康美药业公告,因核算账户资金时存在错误,2017年度报告中货币资金多计金额299.44亿元,康美药业期末的货币资金从调整前的341.5亿元,减少至42亿元。  

   

5月5日,上交所下发问询函并要求,康美药业核实并补充披露多计货币资金的存放方式、主要账户、限制性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使用及资金的主要去向;货币资金核算出现重大差错的具体原因、涉及的主要交易事项、交易安排、交易对手方及是否为关联方等具体情况。  

   

此外,上交所还要求康美药业结合公司近年的融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存在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现存债务规模、现有货币资金的受限情况等。  

   

上交所对于康美药业2017年定期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和成本涉及的虚增也提出质疑。  

   

根据康美药业公告,公司在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时存在错误,造成2017年度营业收入多计88.98亿元,营业成本多计76.62亿元。  

   

上交所要求康美药业核实并补充披露,虚增收入与成本涉及的主要交易事项、交易对手方及是否为关联方等情况;是否存在虚构交易事项及具体情况和责任人等内容。  

   

同时,康美药业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对2016年的主要会计数据进行了调整,营业收入、扣非前后的净利润分别调减69.48亿元和14.99亿元,总资产、净资产分别调减15.72亿元和14.01亿元。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2016年的具体调整事项、相关会计处理、调整原因及依据、对报表科目及其项目构成的影响。  

   

此外,针对康美药业2018年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事项,上交所也要求公司进一步做出核实及补充披露。


新京报记者 李云琦 编辑 王宇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