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刘立资料图


副检察长成了“黑老大”,这样一幕无疑颇具舆论冲击力。

5月5日上午,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立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当地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通报称,刘立长期吸食毒品,且长期组织、参与、纵容家族黑恶势力并充当“保护伞”,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

官员成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节,在扫黑除恶“剧集”中时有爆出。但身为干部,既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自己还成为“黑老大”,这样的剧情并不多见。更何况,涉事干部还深耕于检察系统,逐级升迁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不得不说,这样的“戏码”够惊悚。

目前尚不清楚刘立究竟是何时开始充当“保护伞”和成为“黑老大”的,但通报里的“长期”字样,表明这恐怕不是三天两天的事。不知道他是长期以“两面人”形象立于人前,还是凭黑恶手段获得晋升,但这无疑值得警醒。身为检察官,肩负着对部分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代表国家进行检诉等重要职责,理应守住司法公正的关隘,跟“黑恶势力”势不两立。

毕竟,他们身上被寄予了司法公平“守夜人”的角色期许。他们能否守法,也连着很多人的法治信仰。而在扫黑除恶已成雷霆之势的当下,也需要检察官对司法公正的坚守,以更好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如果连副检察长都上演一出“无间道”,成为盘踞当地多年的“黑老大”,很难想象,这么多年,他在当地的违法乱纪行为造成了多大的负面影响。

副检察长成“黑老大”,可以预见的情况是,他在很多案件上不会秉公办案,特别是对涉及矛头可能指向自身的案件。

都说“一次司法不公正胜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污染的是水流,而司法不公正污染的是水源。”当刘立迈出了涉黑步伐,他自己显然已逾越法治底线,他办案中的那些司法不公,也会污染“法治水源”,进而可能导致有些黑恶势力猖獗、公众权利不彰。

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向了“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背景下,对这样的司法人员充当保护伞乃至涉黑的现象,显然该投以足够的关注度。

司法机关、人员是扫黑除恶的重要责任人,但正如执纪执法的手电筒照别人也要照自己,扫黑除恶排查也不该有盲区,而应照进包括司法人员在内的每个角落,并完善常态化的监督约束机制。

在扫黑除恶持续推进的情境中,副检察长成“黑老大”的无间道戏码,注定演不下去。

□斯远(媒体人)

编辑 陈静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