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娇颖)今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将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今日(5月27日),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介绍,自然资源部将建立统一的编制审批体系,构建统一的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针对原有各级各类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意见提出,编制实施“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五级”指全国、省级、市、县和乡镇;“三类”指总体规划、用地建设等详细规划、涉及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其中,总体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安排、落实和细化;详细规划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实施性安排;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

 

内容方面,意见强化底线约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与以往不同的是,意见还明确提出“陆海统筹”。

 

北京大学教授林坚表示,此次国土空间规划与以往规划相比的明显区别就是提出了“陆海统筹”,“以往的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林草规划等都偏重陆地,此次的国土空间指的是国家主权和主权管辖范围下的空间,包括海洋和海岸带在内,是一次全新的重构。”

 

据介绍,国土空间规划将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的原则,精简规划审批内容,大幅压缩审批时间;结合“多规合一”,推进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规划一经批复,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政府改一次规划’的现象。”赵龙表示。

 

【时间表】

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到2025年,健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新京报记者 吴娇颖 编辑 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