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段文平)6月6日晚,华夏幸福发布股权激励方案,包括华夏幸福联席董事长、总裁吴向东以及联席总裁俞建等高管、6名核心干部获得股票期权以及限制性股票。其中,上述8名激励对象被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653.5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94元/股;8名激励对象被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65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97元/股。


华夏幸福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预留权益”)的授予条件已经成熟,同意确定2019年6月6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


据了解,股票期权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执行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潜在收益(执行价格和市场价之差)。激励对象一般没有分红权,其收益来自股票未来股价的上涨。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根据华夏幸福公告,在股票期权方面,分为两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自预留部分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是50%;第二个行权期,自预留部分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是50%。


但是,华夏幸福也设置了公司层面的考核要求。公告指出,本激励计划在2018年-2020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第一个行权期间内,以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第二个行权期内,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5%。


据了解,上述净利润考核指标与此前华夏幸福和平安签订的战略协议中的利润承诺一致:以华夏幸福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65%、105%,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4.15亿元、144.88亿元、180亿元。


公告指出,若各行权期,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在限制性股票方面,关于解除限售期的安排是,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5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50%。


同样,限制性股票也做了考核要求,考核内容与上述行权股票一致。


新京报记者 段文平 编辑 武新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