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九江濂溪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民事调解书,出现了多处错误:不仅把原告的名字写错,出现明显的语病,并且多处将被告的责任错写成原告的。濂溪区法院发布通报称,调解书出错是因为办案人员工作不严谨,校对不细致,已对承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且取消年终评优,扣除年终绩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