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新浪微博和快手平台对于用户发布的高度危险性视频,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和监管义务,致其儿子吴永宁攀爬高楼坠亡,何某分别将二平台的运营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和9万余元。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对上述两案进行宣判,认为两公司已尽到其安全保障义务,不应对吴永宁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驳回何某全部诉讼请求。此前吴永宁家属曾起诉花椒直播平台,法院一审时判决花椒直播赔偿家属各项损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