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桥墩中队检查一辆三轮电动货车时,发现驾驶座上坐着两名男子,两人分别抓着两边的车把手,争着说自己是驾驶员。交警分别对两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二人竟都喝了酒,王某检测结果为50mg/100ml,陈某为110mg/100ml。由于陈某坐在车辆的刹车位置,交警认定他是驾驶员。经抽血检测,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3mg/100ml,属醉酒驾驶。 目前,陈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