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上交所7月2日消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三次会议(简称“会议”)的通知。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6月20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派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三次会议(简称“会议”)的通知。2019年7月2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李保芳同志不再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 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经会议审议决定,公司董事长李保芳同志不再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李保芳同志回避表决。
(二)《关于何英姿同志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根据中共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和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何英姿同志调贵州省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经会议审议决定,何英姿同志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关于李静仁同志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 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经会议审议决定,由公司董事李静仁同志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李静仁同志回避表决。
(四)《关于聘任刘刚同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根据中共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和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经会议审议决定,聘任刘刚同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刘刚同志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刘刚同志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同意提请董事会聘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关于购买“员工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障保险”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会议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员工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障保险”,2019年度预计交易金额为2,150万元人民币,2020年度保险方案原则按2019年度方案执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李保芳、李静仁、王焱同志回避表决。
编辑 倪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