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子扬 实习生 王思炀)因推广活动虚假宣传被罚3673.04万元,达利食品称不认可该处罚。对此,7月2日,江苏涟水县市场监管局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达利食品此前已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涟水县市场监管局将以事实为依据,继续通过法律渠道处理。

 

此前,达利食品集团做的一个非遗推广活动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执法人员指出活动提及的两个公益组织均不存在。同时在活动结束后,达利仍然印刷销售印有相关活动介绍的产品。涟水县市场监管局认为达利食品集团打着捐赠非遗项目的旗号推销商品,欺骗消费者,属于虚假广告,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此,今年6月17日, 涟水县市场监管局对达利食品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3673.04万元。

 

消息公布后,7月1日晚,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主要问题在于印刷供应商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的部分包装印刷失误,相关活动“真实有效”。达利食品对处罚结果并不认同,认为“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重适用《广告法》对公司处以巨额罚款,显然不符合错罚相当的法律原则”,将以法律途径捍卫自身权利。

 

7月2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涟水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获悉,确有此处罚,达利食品集团此前已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达利食品的声明,涟水县市场监管局表示已经知晓,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继续通过法律渠道进行处理该案。

 

涟水县市场监管局还透露,当前围绕该案件,该局已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进行对接,后续内容将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回答。随后,新京报记者致电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具体应答。

 

新京报记者 王子扬 实习生 王思炀  编辑 李严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