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天津男子张凡(化名)涉嫌在泰国“杀妻骗保”,被普吉府检察院指控蓄意谋杀一案,于今日(7月5日)在普吉府法院第一次开庭。新京报记者从庭审现场一名旁听人士处得知,被告人律师否认检方“蓄意杀人”的指控,辩称被告人杀害受害者,非故意行为,主张以“非故意导致他人死亡”进行辩护。此外,有证据显示,张凡曾打赏福建一网红主播40余万元。


天津男子“杀妻骗保案”今日在普吉府法院开庭。 受访者供图

 

被告方主张非故意导致他人死亡

 

2018年10月,死者张英(化名)同丈夫张凡携女儿一同去普吉岛旅游,随后被发现死亡。事发后,张凡被泰国警方控制,他向警方承认自己杀妻。张英家属称,张英生前被投保十余份保单,保险金额达3000多万元。关于保险的问题,张凡表示“不知道”。2018年12月11日,天津警方对张凡涉嫌保险诈骗立案侦查。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泰国《刑法》规定,被告人张凡必须在5天的庭审日里,“每庭必到”,法院为其指派中文翻译,参与庭审。

 

当地时间今日9时许,连续5天的普吉杀妻骗保案庭审正式开始。

 

开始前,普吉府法院的法官照例询问了被告人律师,是否接受检方起诉的泰国《刑法》第289条蓄意杀人罪状,被告人律师明确表示不能接受,坚持认为“被告人杀害受害者不是故意行为,将为被告人以泰国《刑法》第290条进行辩护”。而泰国《刑法》第290条,为“非故意导致他人死亡”,刑期为3年至20年。

 

随后,受害人代理律师方文川出庭作证、阐述和解释案情,并提交了由天津警方补交的证据材料。

 

今日,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天津警方提供给普吉卡玛拉警方的国内调查结果,包括纸质和电子保单复印件共计11份、伪造收入证明、保险单上受害人签字法律鉴定报告、及福建一个网红主播给天津警方的口供记录。

 

一份福建网络直播“网红”的口供记录显示,被告人打赏她的金额高达40多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律师反对接受这些补充文件,但法官同意原告律师提交证据补充文件,归入案子卷宗。


泰国当地时间今日上午,受害者家属出庭参与庭审。 受访者供图

 

调查案发现场警官未提供有价值证据

 

下午庭审时,调查案发现场的警官首先出庭作证,由于案发酒店曾以为是一起普通溺水事故,没有保护好现场。事发两天后,当这位警官介入时,现场已经被服务员打扫干净。“这个证人基本没有提供有价值的证据”,方文川律师助理章红媛告诉新京报记者。

 

而最后一个证人,是方文川律师助理兼中文翻译,主要证明其所翻译文件的准确性。章红媛告诉新京报记者,检察官问完,就到休庭时间了。按照原定的开庭时间,第二次开庭是下周二,即7月9日。

 

据章红媛介绍,按照原来出庭次序,曾出具张英尸体检验报告的医生应该于今日出庭作证,但因时间限制,今日未能上庭。

 

作为原告证人,张英的父亲张仁俭、母亲汤玉娥,需要出庭作证,接受检方、被告人辩护人的问询。开庭前,张仁俭告诉新京报记者,考虑到语言问题,他们将由翻译人员陪同出庭,具体出庭时间需根据安排。

 

普吉府法院公开信息显示,此案的开庭时间为7月5日、9日、10日、11日、12日。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编辑 白馗  校对 付春愔

 

本文由树木计划支持,新京报独立出品,在新京报和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