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程亚龙)7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备受关注的“紫砂壶大骗局案”宣判。刘某某等59名被告人犯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十八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了解,该案系近20年来杭州中院审理被告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


庭审现场。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

 

男子自称事业有成,骗取他人投钱炒紫砂壶项目

 

据介绍,2017年5月,浙江桐庐的陆女士在QQ上接到一自称王某的男子添加QQ好友的申请。因与此人同在一个炒股群,出于交流学习的目的,陆女士同意了申请,并互相留了微信。

 

在聊天过程中,王某的言谈举止成熟稳重,加上其自称事业有成,渐渐取得了陆女士的信任。之后王某提出,可以带陆女士一起赚大钱,并向她介绍了炒紫砂壶项目。

 

“我上网查询了他说的项目,看起来确有其事,也没有搜索到相关的负面新闻。”陆女士称,“他给我的感觉是那种蛮可靠、事业有成的男人,于是我就很相信他。”

 

陆女士先投入了10万元,在两三天内赚了几千元。可不久后,该紫砂壶项目开始跌停。“连着两个跌停板以后,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让我有钱可以再补,我又补了3万元,但没想到还是一直跌停,我没办法套现。”陆女士说,眼见账户里的钱从13万元跌到2万余元,直到王某音讯全无,她向警方报案。

 

经警方侦查,涉嫌网络诈骗的特大平台型作案团伙被捣毁,团伙负责人刘某某等人被控制。


此案的办案材料。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

 

庭审持续4天2夜 判决书有144页近8万字

 

2019年2月25日至28日,杭州中院在桐庐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开庭持续了4天2夜。到庭参加辩护的律师达71人,其中法律援助律师15人。审判团队及承办法官,整理、审阅了近百本书面证据及数百G电子数据。该案当庭未宣判。

 

新京报记者从杭州中院了解到,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对本案犯罪事实及控辩意见一一分析论证,形成了近200页16万字的审理报告、144页近8万字的判决书。

 

7月12日上午,杭州中院对刘某某等59名被告人犯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一案进行宣判。

 

杭州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某等59人,通过人为操盘控制违法搭建的紫砂壶发售平台价格涨跌,致投资者亏损的方式进行诈骗,共计骗取100余名被害人1000余万元。被告人刘某某等人还在尚未取得授权资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虚构相关资质,搭建名为湖南矿交所CTC现货平台,实则通过直接与客户对赌的方式获取客户在该平台交易的亏损和手续费等以盈利,共计吸纳数千名客户1.3亿余元,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

 

第一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50万元。

 

第二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40万元。

 

其余57名被告人犯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被判处十六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