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广西南宁邕宁区法院公开审理罗当承持枪抢劫珠宝店案。被告人罗当承犯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事发3月24日,罗当承手持气枪,抢走珠宝店内的一批黄金饰品。3月25日19时许,罗当承在家属的劝解下自动投案,并对警方交代,因欠债萌生抢劫还债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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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持枪抢劫珠宝店案宣判 因欠债抢劫 被告人获刑8年
2019-08-13 17:17
编辑:王永泉 衷晴
8月12日,广西南宁邕宁区法院公开审理罗当承持枪抢劫珠宝店案。被告人罗当承犯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事发3月24日,罗当承手持气枪,抢走珠宝店内的一批黄金饰品。3月25日19时许,罗当承在家属的劝解下自动投案,并对警方交代,因欠债萌生抢劫还债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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