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江西晨报》报道,日前,江西省住建厅决定在14个县(市、区)启动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试点。此次试点县(市、区)包括南昌市南昌县,九江市瑞昌市、柴桑区,景德镇市乐平市,萍乡市上栗县,新余市渝水区,鹰潭市余江区,赣州市崇义县、瑞金市,宜春市靖安县、宜丰县,上饶市广丰区,吉安市井冈山市,抚州市资溪县。


据了解,在2020年底前,江西省要探索并基本建成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可持续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处理的管理政策和运行体系,形成一套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住建厅要求,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同步推进。操作上,住户源头减量、保洁员过程分拣、中转二次分类相结合。环卫保洁员也是垃圾分类员,既要做好垃圾分类处理,还要做好宣传、监督和指导。在垃圾流向上,结合实际,在确保无害化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可回收垃圾不出户,可堆肥垃圾不出村,可回填垃圾不出镇,有毒有害垃圾按要求处理。


编辑 唐峥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