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贵州严查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专项整治的整治效果。其中披露了茅台集团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利用茅台酒经营权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的细节。



据报道,袁仁国长期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攀附权贵、搞政治投机的工具,通过利益输送找“后台”、寻“靠山”,为王三运、王晓光等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获得茅台酒经营权提供帮助,并长期主动关照他们的经营。


文章介绍,为了得到王晓光的庇护,袁仁国为王晓光及其亲属批了4家茅台酒专卖店,并经常主动为其增加销售指标。


此外,袁仁国打算帮助弟弟调入药监系统工作,就给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董穗生办理了茅台酒专卖店。

据报道,与袁仁国有关的“关系店”信息高达数百条,既涉及中管干部、省管干部,也涉及不少县处级、乡科级干部。茅台酒厂所在地的仁怀市,参与茅台酒经营的124名干部中,不少人利用亲戚、裙带关系,通过袁仁国或其妻获取经营权。

文章介绍,许多一线职工也以跟袁仁国沾亲带故为荣,以能够打招呼、批条子为荣,无心生产经营。在茅台酒厂生产车间,酿酒工人们要顶着高达40摄氏度的高温,汗流浃背地工作。看到这种现象,一些员工心里很不平衡,觉得“自己工作一辈子,不如别人炒一单”,“干得好不如关系好”。


2019年5月,袁仁国被“双开”。


经查,袁仁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大搞权权、权钱交易,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大搞“家族式腐败”;转移赃款赃物,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非法获取巨额利益;大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袁仁国“靠山”王三运生于1952年12月,曾长期在贵州省任职,历任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副书记等职。

另一“靠山”王晓光则一直在贵州省工作,2014年跻身省委常委,先后任遵义市委书记、副省长,于去年4月落马。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王晓光爱喝酒,且只喝年份茅台。每当有酒局时,他都会吩咐下属,给他准备一箱酒。饭局结束后,箱子里经常还剩四五瓶没有开封的酒。据介绍,王晓光几乎每天都有酒局,如此积少成多,大概每个月就能收集到约50瓶好酒。加上有求于他的人送酒上门,他家的名酒堆积如山。

由此,王晓光做起了卖酒的无本生意。他给相关机构与企业打招呼,办了四张酒类专卖证书,在贵阳开了四家名酒专卖店,交给家人打理。报道称,“在他落马前的半年内,他老婆将家中上百瓶名贵白酒倒入下水道。据估计,这段时间王晓光夫妇倒掉的白酒价值数十万。”



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移送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王晓光、袁仁国案暴露出的茅台酒审批权集中的特点,深挖严查全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审批权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的行为,违规违纪违法参与茅台酒经营、倒卖批条,以及内外勾结、“倒酒”谋利等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查处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167起、处理18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