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马瑾倩)一直以来,农村特困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的照护问题,具有更加现实和迫切的解决需求。民政部官网今天(9月16日)公布两项文件,重点从照护设施设备建设、专业照护人员配备、照护技能培训三个方面做出部署要求。


两项文件分别为,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下称意见),以及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重点增强县级(区域)供养服务设施的长期照护功能,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照护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


其他供养服务设施,可增加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设备,设置照护型床位,增强基本照护能力。县域内失能、部分失能的特困供养人员可以集中到具备失能照护能力的机构集中供养。


《通知》明确要求供养服务机构制定涵盖基本生活保障、照料护理、精神慰藉、丧葬办理等内容的基本服务目录,根据个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通过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协议合作等方式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配备应用康复辅助器具设备,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编辑 李国君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