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记者9月19日获悉,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多项举措引导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及周边县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招聘。鼓励市(州)县(区)探索按照工作条件艰苦程度和乡镇地理位置远、中、近实行差异化乡镇工作补贴标准,建立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对到甘肃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确定;对到甘肃省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四类以上地区县以下工作的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的级别(薪级)工资档次高定三档(3级)。


另外,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通过基层服务项目选派到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原服务期间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工龄。在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


《意见》还鼓励用人单位在不改变省(内)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前提下,吸引省(内)外高层次人才通过挂职、兼职、技术咨询、周末(假期)工程师等形式,为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疗机构建立人才驿站,推行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专家制度,兑现相应的待遇。


新京报记者 苏季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