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潘闻博)黑龙江哈尔滨市呼兰区委原书记朱辉被查一事有新进展。今日(10月17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朱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朱辉照片。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官网

 

新京报今年6月曾报道,哈尔滨市呼兰区委原书记朱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 经查,朱辉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生活纪律,与多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的消息指出,朱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全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昏懒庸贪,擅权妄为,为当地黑恶势力非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卖官鬻爵,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钱敛财;生活放纵,道德败坏,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消息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辉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 朱辉,男,汉族,1962年1月生,黑龙江呼兰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党政干部专修科大专班毕业。

 

2011年08月至2015年1月,朱辉任哈尔滨市呼兰区委副书记、区长;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哈尔滨市呼兰区委书记。


新京报记者 潘闻博  编辑 白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