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方怡君)10月19日,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南昌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南昌市教育局指出,连续3年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将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据悉,南昌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涉及学校自查、实地评估和结果公示三个阶段。值得注意的是,实地评估阶段,教育部门将牵头成立评估组,在审查年检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到校查阅佐证材料、召开座谈会和现场查看等形式进行实地评估。新批准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可不参加批准设立当年的实地评估。


年检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5-90分,含75分)、合格(60-75分,含60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档次,作为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招生计划安排、评优评先的依据。


南昌市教育局明确,对年检优秀、良好的学校,将在专项资金分配、招生计划安排 、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年检“不合格”的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公开通报、减少或停发专项资金、减少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等处理。对连续三年年检不合格的学校,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根据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年度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擅自变更办学地址或擅自设立分校、教学点;举办者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影响恶劣的;开展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相关联的登记、竞赛、测试及其他行为;违规聘请在职教师等行为,年检工作将一票否决。


新京报记者 方怡君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