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法定结婚年龄未作调整,仍采用“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现行做法。10月22日,分组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时,有委员再次建议降低法定结婚年龄。


今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二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时,部分委员就建议下调法定结婚年龄。10月21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汇报草案修改情况时解释说,现行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已为广大社会公众所熟知和认可,如果进行修改,属于婚姻制度的重大调整,宜在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评估后再作决策。据此,三审稿未对法定结婚年龄作出调整。


22日分组审议时,有委员赞成对法定结婚年龄暂不作调整,委员王超英就谈到,三审稿在二审稿草案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特别是对争议比较大的结婚年龄问题,说明当中也作了回应,这个问题确实比较大,应该做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估,我是同意的。”


可也有委员呼吁,适当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委员陈凤翔说,“社会上对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的问题很关注,降低法定结婚年龄的呼声也很高。宪法法律委在情况汇报中讲,审议中有的委员建议适当降低年龄限制,但有的建议应该维持现行规定,我看了一下材料,建议适当降低法定年龄的还是多数,其实这也反映了社会上的呼声。”


新京报记者 王姝

编辑 丁天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