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今日(10月25日),河北“爱心妈妈”李利娟(现用名李艳霞)提起的行政诉讼案,在河北省武安市法院开庭。新京报记者从李利娟行政案件代理律师殷清利和武安市法院处获知,李利娟主张五部门联合取缔“爱心村”的行为涉嫌程序违法,五被告当庭未对事发当日到“爱心村”执法、履职情况进行举证。案件未当庭宣判。


李利娟(现用名李艳霞)提起的诉五部门行政违法案件传票。 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河北武安市“爱心妈妈”李利娟(现用名李艳霞),最多时曾收养100多名弃婴,并创办了武安市“民建爱心村”,号称是“为抚养孤儿散尽家财的女企业家”。2006年,她被评为“感动河北十大人物”。2018年6月8日,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敲诈勒索罪,李利娟被武安市公安局依法逮捕。今年7月,李利娟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一审宣判后,李利娟家属一方提出上诉。目前李利娟案二审尚未落定。

 

除牵涉刑事案件外,李利娟还起诉了武安市民政局等五部门。

 

2018年5月4日“新武安”微信公众号曾发布文章《我市依法取缔李利娟福利爱心村,所涉孤儿弃婴全部妥善安置》,内载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公安、消防、卫计等部门和午汲镇政府,对李利娟“福利爱心村”依法予以取缔。”

 

李利娟诉称,“爱心村”被取缔前,她没收到任何部门的法律文书。据此,李利娟请求法院确认武安市民政局、武安市公安局、武安市公安消防大队、武安市卫生健康局、武安市午汲镇政府等五部门联合取缔爱心村的行为,在行政程序方面涉嫌违法。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新武安”微信公众号显示的运营主体为武安市报社,系当地官方指定权威信息发布平台。

 

今日(10月25日)在法庭上,五被告均未否认“新武安”微信公众号所登载文章的真实性,但五被告当庭未提交其到场后履行何种职责的相关证据。此外,由武安市公安局出具的《行政答辩状》显示,公安机关主张“新武安”微信公众号的文章,不应作为证据使用。

 

此案未当庭宣判。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编辑 白馗  校对 李铭